第18章 成交

        琼恩沉默着,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从对方那里获得更令人放心的承诺——而且,承诺之所以是承诺,就在于它没有强制的约束力,只能靠当事人自愿遵守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当事人想反悔,再确定完美的承诺也终究不过是空话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说得没错,如果琼恩都不能知道她心中的想法,又凭甚么能得到她呢?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个骄傲的女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成交,”他说,“我帮你取回黎明之石,从此你的一切都属于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看着琼恩,嘴角微微露出笑意,“我得先将它安全送到博得之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恰好顺路,”琼恩说,“顺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仅仅只是顺路,并不额外承担保管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没有再回答,她坐了下来,开始休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卡琳娜带着大部队送黎明之石回哈劳格达斯城,把所有的骆驼丶辎重也顺便都带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埃斯考城仅留这三个人面狮驻守,同时还给他们留了点口粮——三匹死马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和贝戴蛮族骑的都是骆驼,只有梅菲斯等四人骑的是马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看来,有一匹马似乎幸运地逃脱劫难,剩下三匹则都躺在这里,成为人面狮的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琼恩没看错,其中那匹已经被人面狮吃了两条后腿的白马,是梅菲斯的坐骑。

        唔,这马真可怜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可怜归可怜,琼恩考虑是不是也把梅菲斯的银剑借过来,切条马腿烤着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能说他没有同情心,实在是因为折腾了这大半天,确实又累又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活马,那自然不好打主意,但反正已经是死马了,正好发挥馀热,做点最后贡献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梅菲斯显然不赞同他的看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行,”她说,“不能吃它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倒是也知道,骑士对于自己的马,往往都极有感情,视为伙伴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,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但问题是,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,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,不吃这几匹马,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,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。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,倒提起来,挥剑一削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个……”琼恩吓了一跳,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,“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。”梅菲斯回答,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,挑着人面狮的后腿,送进火堆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火很旺,很快,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咽了口唾沫,彷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,他真的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?

        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,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,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狮子虽然没吃过,但若是有机会尝尝,他也并不介意——但问题是,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,这是个人面狮。

        它地下半身是狮子,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它也同样有智慧,有灵觉,有理性,甚至有自己的语言,就在半小时前,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,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不吃人,吃动物——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,是怪物,所以吃了无妨,那么据琼恩所知,这个世界里,除了人类,还有矮人,有精灵,有巨人,有侏儒的——万一将来肚子饿了,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?

        总觉得,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,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,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,切成几块,用弯刀挑起,开始品尝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犹豫着,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。“算了,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,”他想,“民以食为天,先吃饱肚子再说,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学着梅菲斯的样子,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,挑起一块狮腿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必须说,肉质不错,口感很好,有点像牛肉,火候也掌握得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看起来,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吃完两只狮腿后,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此之前,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知念了句甚么咒语,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,直接放进袖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出发前,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,于是拿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很普通的匕首,不是甚么魔法物品,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,花纹独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,此行很危险,带着防身总不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很幸运,在出城门的时候,遇上了一匹马——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,幸运地逃脱一劫,一直在城外游荡,如今看见梅菲斯,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好极了,正头疼路远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,似乎在安慰着它,然后翻身上马,伸手来拉琼恩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伸手,往她的小手上一握,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,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,正坐在梅菲斯身后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抱紧。”梅菲斯说,双腿一夹马腹,骏马低嘶一声,纵蹄奔驰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从没骑过马,正在有些忐忑,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,他吓了一跳,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,却又充满弹力,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,抱起来感觉非常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,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,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,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,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没有抗拒,彷佛全无所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漠清夜,怀抱美人,策马疾行,这感觉确实很不错——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。

        马跑得太快,颠得太厉害,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,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更糟糕的是,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,只怕是被磨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能慢点么。”他抱怨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梅菲斯彷佛没听见,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在心里咒骂着,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,免得自己真摔下去。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,就算不死,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妈的,我还有利用价值啊,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。